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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2011年 第 6 期
总第 574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金融资产分类与高管薪酬之间的关系——来自中国A股市场制造业公司的经验数据

作  者
和辉

作者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

      【摘要】本文对现行会计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初始划分倾向与高管薪酬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通过分析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的“时间差”效应,将高管薪酬与管理层划分金融资产的倾向联系起来,并提出相应措施和建议。本文不仅为盈余管理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也为高管薪酬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关键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高管薪酬   投资收益   时间差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公开市场上购入的债券和债券投资,除了对被投资企业存在重大影响或者形成控制的以外,投资企业应当根据管理层的意图,将金融资产初始分类为四类:交易性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初始分类主要取决于管理层的意图,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两类金融资产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均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不同的是,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影响利润表;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所有者权益,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再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两者之间在确认损益方面存在着“时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