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10年 第 09 期
总第 541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关于人力资本出资的会计制度设计

作  者
刘玉勋

作者单位
肇庆学院 广东肇庆 526061

摘  要
      上海市工商局2000年2月发布的《关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内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有关规定》和2000年10月发布的《关于鼓励浦东新区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发展的若干意见》,均明确“具有管理才能、技术特长或者有专利成果的个人,可以人力资源、智力成果作价投资入股”。人力资本出资办法在张江试行三年后扩大到整个浦东新区。2005年3月18日,上海浦东新区率先推出《浦东新区人力资本出资试行办法》,人力资本出资比例可占注册资本的35%。截至2005年底,上海市工商局浦东新区分局已核准人力资本出资企业37户,人力资本出资总额达3 094万元。人力资本出资突破了《公司法》的限制,成为与货币出资、实物出资并列的第三种重要的出资形式。人力资本出资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创业与创新环境,增强对人才资源的吸引力与集聚力,形成一个更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但是,现行会计制度远远落后于企业实践,人力资本出资业务的会计处理尚缺乏必要的会计制度予以指导和规范。李江萍(2006)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框架内对人力资本出资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探讨,但其所提出来的会计处理方法并不能反映人力资本出资业务的经济本质。本文将提出一套更为完善的人力资本出资会计制度,用于指导和规范人力资本处理业务的会计处理,促进人力资本出资业务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