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09 期
总第 541 期
总第 541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作 者】
郑爱华 冯晓云 郑晓华
【作者单位】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江苏徐州 221116
【摘 要】
【摘要】 本文以2007 ~ 2008年沪深两市的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分析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对大股东掏空行为产生的影响。结果表明,我国机构投资者可以有效抑制大股东掏空行为,并且在独立董事比例较高的情况下,公司治理效果更好。
【关键词】 机构投资者 大股东掏空行为 独立董事比例 股权分置改革
现代公司治理理论主要关注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问题,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利益侵占假说”,即认为大股东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其有能力通过影响公司政策的制定来最大化自身利益,从而忽视中小股东的利益甚至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Johnson等(2000)将使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受到侵占的行为称为“掏空”。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问题成为学术界关注的问题。我国机构投资者能否有效抑制大股东的掏空行为,从而从客观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这一直是个颇有争议的话题。本文选取2007 ~ 2008年沪深两市的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展开研究,以探索在股权分置改革以及新会计准则的双重影响下,机构投资者在抑制大股东掏空行为方面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本文的研究结论将为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研究提供新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