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8 期
总第 374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反映更多应收账款信息的简单方法

作  者
丰 涛

作者单位
成都

摘  要
  在实施项目核算的公司及施工企业中,一个工程或一个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从竞标开始到实施完工,再到最后工程尾款以及质量保证金的收回,往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间需要通过会计核算反映的信息有很多,例如公司负责人需要了解回款及应收账款的情况,而会计人员则应掌握该工程项目已开发票和剩余工程应开发票的金额等等。
  按目前的会计科目设置,会计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查找以上信息。因为“应收账款”科目仅仅能反映回款总额以及已开发票金额(跨年度的工程项目还需查阅上年度账簿,手工加总计算金额)。
  如果我们从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时就以合同金额入账,当发生回款和开出发票业务时,又分别在同一科目相反方向的明细科目记账,这样期末就能清楚地反映出项目未收款和未开发票的具体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