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2 期
总第 422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票据贴现时到期日和贴现天数的计算

作  者
王月习

作者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绥化分行

摘  要
      在票据贴现过程中,正确计算贴现息尤为重要。而计算贴现息,首先要计算到期日和贴现天数。
   1. 票据到期日。①票据期限规定为“月”的,按到期月的“对日”计算,没有对日的,到期月份的最后一日为到期日。如2001年8月16日签发的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2002年2月16日;如签发日为2001年8月30日,则到期日为2002年2月28日。②票据期限规定为“天数”的,按以下公式计算到期日:到期日=票据天数-签发月净日(差算)-S0,签发月净日等于签发月的总天数减签发日号数,S0为签发月的下月至到期月的前月的天数。如2001年7月21日签发的期限为90天的商业汇票,到期日=90-(31-21)-31-30=19,则到期日为200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