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03 期
总第 432 期
总第 432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宋光辉 刘 广
【作者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广州 510006
【摘 要】
【摘要】 本文首先肯定了HU理论对全面预算理论的发展所做的贡献,继而从考查其前提假设入手,分析了HU理论在预算管理中运用的局限性,并对HU理论进行了修正和改进。
【关键词】HU理论 全面预算管理 博弈论
一、HU理论简介及应用评价
1. HU理论简介。联合确定基数法(HU理论)是我国经济学家胡祖光教授于2001年提出的,这是一个基于不对称信息的委托代理模型,同时也是一个确定利益均衡的博弈论模型。HU理论最初是为确定基数而设计的。在全面预算管理(CBM)中,企业通常从每年的11月左右开始着手制定下一年度的经营目标,包括利润、费用、销售额等。相应地,企业需要确定利润基数、费用基数、销售基数等。HU理论一般用来确定利润基数,本文也是围绕这个主题进行讨论的。
假设企业面临一个委托人和代理人(此处的委托人和代理人既可以是自然人,比如董事会与经理;也可以是具有人格特征的企业法人,比如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博弈,则联合基数确定法确定了一种博弈规则。HU理论的主要内容可以简要概括为:各报基数,加权平均,少报惩罚,多报不奖,超额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