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7年 第 5 期
总第 438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两种社会养老保险金积累模式的比较

作  者
李文华

作者单位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  要

      【摘要】本文比较了社会养老保险金两种积累模式的优势与劣势,进而分析了二者在维护“社会公平”方面所起作用的大小,以期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
      【关键词】基金制   现收现付制   社会公平

      目前养老保险金的积累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金制,也称完全积累制,即当某人退休时,其养老基金包括他工作时所积累的养老基金以及其经委托机构而赚取的利息和红利。社会保险部门通常会把这笔总计达到很大数额的基金转换成年金,使退休者每年获得一笔固定数额的养老金。因此简而言之,基金制是一种积聚并转移财富的手段,这些财富将在以后某个时间被用来交换商品。大多数职业养老金计划都属于这种类型。另一种是现收现付制,在这种模式下,个人与国家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下,国家不需要积累资金用于未来的养老金给付,而是通过向劳动(在岗)人口征税的办法来支付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大部分国家的养老金制度都是采用现收现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