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7年 第 09 期
总第 450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材料成本差异核算之我见

作  者
许镇松

作者单位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汕头 515041

摘  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材料计价应采用实际成本,在此基础上为了便于对材料的控制,可采用计划成本法。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入、发出和结余过程中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核算,均按照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涉及的会计科目有“原材料”、“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等。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末计算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并进行分摊,根据领用材料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从而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调整的基本公式如下:
  库存材料实际成本=库存材料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