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7年 第 07 期
总第 444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试论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

作  者
马屯良 张 艳(博士)

作者单位
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成都 610064

摘  要

   【摘要】本文运用“政府式”委托代理理论对国家审计体制进行研究,指出国家审计体制的评价应以其是否适合所在国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为标准,并根据这一标准对我国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利弊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改革国家审计体制的建议。
  【关键词】国家审计体制   委托代理   政府式

   一、问题的提出和文献综述
  国家审计体制是指审计机关的管理制度,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①审计机关在国家权力机关中的地位和审计长的地位;②审计管辖范围;③上级审计机关和下级审计机关之间的关系。
  我国现行的国家审计体制自确立以来,在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以及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弊端日益凸显,许多学者纷纷发表文章,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模式。大部分学者认为,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弊端集中表现为审计体制缺乏独立性,现行审计机构隶属于政府部门,审计部门很难完成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在现行体制下,如果同级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之间产生利益冲突,审计监督的作用就难以发挥出来,进而影响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监督职能;如果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意见相左时,审计监督的作用也难以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