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07 期
总第 444 期
总第 444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周礼君 彭 茜
【作者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成都 610074
【摘 要】
【摘要】 IPO抑价会提高企业的筹资成本,弱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同时加剧市场的波动。本文运用我国A股市场数据进行实证研究,从IPO抑价角度来考察全流通以及询价制的政策配合使用效果。
【关键词】 IPO 资本市场 全流通
公司首次发行新股(IPO)的过程中,要涉及包括投资者、发行公司以及承销商三方的利益博弈。主要表现为:如果新股定价过高,可能导致新股上市当天就跌破发行价,这势必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也给券商的声誉以及以后的承销业务带来了风险;反之,公司就要为股票的成功上市发行付出较高的隐性成本,影响了资本市场的筹资效率,同时如果此种抑价状态长期存在,在股票的一级市场上长期存在着无风险的超额收益,势必引导资金流入一级市场,增加市场的投机因素,同时弱化了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国外学者Ibbotoson(1975)、Loughran(1994)、Ritter(1997)研究发现,IPO抑价现象普遍存在于全球各国的资本市场中。同时,国内学者陈工孟和高宁(2000),刘力和李文德(2000),宋逢明和梁洪昀(2001)等对我国各个时期IPO抑价程度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在国内IPO抑价不仅普遍存在,而且抑价程度不论是在比较成熟的资本市场(如英国、美国等)还是新兴资本市场(巴西、韩国等),都显著过高。我国政府为改善这种高抑价的状况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04年12月10日,我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首次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新股发行价格采取询价的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