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 429 期
【作 者】
苏 强
【作者单位】
兰州商学院 兰州 730020
【摘 要】
【摘要】纳税评估是连接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的核心环节,本文对新加坡、英国、美国等的纳税评估制度作了一些归纳总结,以期为完善我国纳税评估制度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纳税评估 税收征管 信息化 制度
200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标志着我国正式在税收征管中推行纳税评估制度。而在国外,纳税评估已成为一种通行的税收征管惯例,并凭借其在信息化、专业化等方面的优势,形成了比较完善和规范的纳税评估制度体系。借鉴国际纳税评估制度经验,对于完善我国纳税评估制度、规范纳税评估行为、提高纳税评估效率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国际纳税评估制度比较
1. 新加坡。新加坡纳税评估又称评税即税务局对纳税人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专门分析评估和纠正的行为。其特点是:①评税信息充分。税务局有权依法对纳税人进行调查,纳税人必须无条件配合,社会各界也有配合税务局调查的义务。②评税信息化程度高。评税不仅依托计算机网络系统辅助分析,而且由专业评税师负责,使评税工作实现了信息化、系统化、专业化。③专设评税机构。由税务处理部负责发放评税表,处理各种邮件、文档和进行档案管理;纳税人服务部和公司服务部负责对个人和法人纳税申报情况进行评税;纳税人审计部对往年评税案件和有异议的评税案件进行复评;税务调查部对重大涉税案件进行调查。④评税方法主要采用核对法和财务分析法。核对法是指评税师将每年申报期收集到的纳税人相关资料与纳税申报表中的信息进行核对,来判定纳税人是否存在涉税问题。财务分析法是指评税师根据各行业财务指标的标准值,利用计算机系统找出偏离标准值的纳税人,经评税分析后,通过函调和面谈的方式来核定其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