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02 期
总第 429 期
总第 429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冷 琳
【作者单位】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 长沙 410205
【摘 要】
【摘要】 本文从契约理论、博弈论、比较利益学说和系统论四个角度剖析了纳税筹划的理论渊源,并对纳税筹划的必要性、可行性、约束条件及纳税筹划的过程进行分析。
【关键词】 纳税筹划 契约理论 博弈论 比较利益学说 系统论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合。纳税筹划作为企业面对税收契约的一种必然选择,必然会引起政府、企业及相关机构的关注。我国学术界对纳税筹划的研究较晚,在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分歧。与此同时,目前研究大多局限于个案分析,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和完整实用的纳税筹划程式模块。本文从契约理论、博弈论、比较利益学说和系统论四个角度探讨了纳税筹划的理论渊源,以更好地了解和研究纳税筹划行为。
一、契约理论与纳税筹划
企业是劳动者、所有者、物质投入和资本投入的提供者、产品的消费者相互之间的契约关系的结合,不同契约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冲突,同一契约中各契约关系人也存在着利益冲突。如果将税收因素考虑在内,那么政府毫无疑问地应该被引入订立契约的程序,企业在上述契约之外将另外订立一份税收契约。税收契约与其他契约之间也存在着利益冲突,如流转税的规定将影响物质投入的提供者和产出品的消费者,所得课税将影响劳动者。因为企业逐利的本性,在同等条件下,企业总是希望纳税额越低越好,所以税收契约双方也存在利益冲突。不过相对其他契约而言,税收契约还是具有自身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