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11 期
总第 455 期
总第 455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作 者】
郑 倩
【作者单位】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
【摘 要】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债务人可以自己拥有的金融资产偿还债务,进行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对金融资产的确认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类。 本文所述金融资产为上述第一类和第四类金融资产,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文仅就债务人的会计处理谈谈个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