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9 期
总第 487 期
总第 487 期
财会月刊(综合)
财税与金融
【作 者】
纪茂利
【作者单位】
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沈阳 110161
【摘 要】
【摘要】本文以辽宁省为例,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线,设计了农村税收政策总体框架和五项具体原则,并介绍了适合农村的税收征管方式,以期对我国新农村建设实践有所裨益。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税收政策 设计原则
党中央2006年第1号文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指明了方向。税收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利用税收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以辽宁省为例,提出农村税收政策的总体框架和具体原则,以为我国新农村建设的税收政策改革提供参考。
一、农村税收政策设计原则
1. 与振兴老工业基地相配合的原则。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国家给了很多优惠的政策,我们在利用这些政策发展工业的同时,应保持农业的协调发展,以工业的发展带动农业的发展,形成工业和农业协调发展的合理经济结构。
2. 弱化收入功能,发挥宏观调控功能。目前我国农业不够发达,形成财政收入的能力较低,因此在进行农业税收政策设计时,应强调其调控功能,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