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7 期
总第 481 期
总第 481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邓亦文
【作者单位】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长沙 410205
【摘 要】
【摘要】如何把握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的会计处理,是广大会计实务工作者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拟对这两大基本类型的企业控股合并的会计处理进行比较,阐析它们之间存在的差异,以期对会计实务工作者有所裨益。
【关键词】同一控制 非同一控制 企业控股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简称《企业合并准则》)将企业合并按照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分为两大基本类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规范了它们各自的会计处理。笔者对这两大基本类型的企业控股合并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比较,以期为会计实务工作者提供借鉴。
一、两类企业控股合并判断标准的比较
如何判断企业之间的合并是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准则》给出了判断的标准:①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倘若被合并方合并后仍然保留法人资格,且形成了母子公司关系的,则该种合并就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控股合并。②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倘若被购买方在合并后仍然保留法人资格,且形成了母子公司关系的,则该种合并就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控股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