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7 期
总第 481 期
总第 481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施 颖
【作者单位】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 410004
【摘 要】
【摘要】公允价值计量作为现行会计准则体系的一大亮点,在多个具体会计准则中均有涉及。本文就不同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的会计处理作比较分析,以便于更准确地掌握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
【关键词】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性房地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按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1:A公司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2008年7月与B公司约定将A公司开发的一栋写字楼于开发完成的同时开始租赁给B公司使用,租期8年,2008年9月1日,写字楼开发完成并开始起租,写字楼造价为6 000万元。2008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5 8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