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5 期
总第 474 期
总第 474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王菁华1 张建国1 雷新途2
【作者单位】
1. 宁波工程学院 2. 中南大学商学院
【摘 要】
【摘要】 本文运用不完备契约理论分析了企业集团财务冲突与财务治理的逻辑起点、财务治理的主体和目标,通过构造母子代理契约的博弈模型来揭示企业集团财务冲突的治理机理。
【关键词】 不完备契约 企业集团 财务冲突 财务治理
财务控制权配置的基本逻辑是财务控制权必须与剩余财务收益权对称,否则将出现“廉价投票权”,只有当剩余财务收益权拥有者承担剩余风险时,才会谨慎而适当地运用投票权。对于控制权配置对象,学术界一直存在两种观点,即股东主体论和利益相关者主体论。从理论上讲,利益相关者主体论有着较强的逻辑性,但实际操作性仍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