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3 期
总第 468 期
总第 468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刘万丽
【作者单位】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厦门 361005
【摘 要】
【摘要】 本文站在商誉拥有者的角度,改变以往为解决投资差额问题而规范商誉会计处理的被动思考方式,改进了商誉的会计处理方式,并详细举例说明,以为相关研究和实务提供参考。
【关键词】 商誉 直接投资 购买投资 公允对价
商誉作为企业的一项经济资源,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商誉在企业的总体价值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对企业产权交易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誉对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盈利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现行会计目标要求企业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财务信息,但是对于商誉而言,由于没有确切的成本费用支出与收入相配比,在会计确认及计量方面一直存在很大分歧。被投资者确认观认为,商誉与企业的整体价值相关,它是属于特定的企业所有,应当计入特定企业所有者权益部分,而不是在投资时由投资的单个股东作为价差计入自己的成本,但是由于没有确切的成本费用支出相配比,使用预期未来超额利润的贴现值计量主观性太强,不符合财务会计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因此在企业的产权发生重要变动时,如果商誉得到外部主体的认可,可根据双方认可的公允的交易价格,由商誉的所有者确认为一项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