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5 期
总第 473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房屋出租的纳税筹划

作  者
刘海燕

作者单位
江苏无锡

摘  要
      企业将闲置的房屋对外出租,现已成为一种普遍的投资方式。房屋出租业务主要应纳营业税和房产税。具体规定为:按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营业税;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房产税。可见,房产税与营业税的计税依据都是租金收入,有一定的重复性。因此,可以对企业房屋出租业务进行综合筹划,以减轻纳税人的税负。
  一、合理分解租金收入
  企业将房屋对外出租收取的租金直接关系到应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租金收入高则承担的税负重。企业应尽量降低租金收入,或者将租金收入以其他收入形式表现,这样就能有效地减轻企业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