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14 期
总第 510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谈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中的几个特殊问题

作  者
王如彩 齐行抗

作者单位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

      【摘要】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在理论方面已基本达成共识,但对某些特殊问题的处理仍存在许多争议。本文就对学生的经济资助、科研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职工养老保险及职工住房补贴等的核算方法进行述评,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办法。
  【关键词】高校教育成本   科研费用   养老保险   住房补贴

      一、对学生的经济资助的核算
  对学生的经济资助即指助学金,包括奖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支出、学生物价补贴等。对于助学金是否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的问题,目前国内外有两种意见,一部分学者认为不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之中,另一部分学者认为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之中。持第一种观点的学者认为这些支出相当于高校收入的转移支付,与高校提供教育服务无关,不应计入教育成本。持第二种观点的学者认为虽然经济资助是支付给学生个人的,但也是高校的一种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计算高校对学生培养的投入时,应该作为高校教育成本项目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