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14 期
总第 510 期
总第 510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展小军
【作者单位】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
【摘 要】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金融资产的分类进行了重新规范,对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本文以部分上市银行为实证对象,阐述了商业银行管理层在金融资产分类问题上的风险管理偏好。
【关键词】商业银行 金融资产 资产分类
一、会计准则下金融资产分类与核算规则的变化及其影响
现行会计准则较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改变了对商业银行资产分类的规定。原会计制度按照流动性将商业银行的金融资产划分为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而现行会计准则则根据持有意图将金融资产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类。并且,对不同分类的金融资产规定了不同的计量方法: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直接计入银行当期损益或权益;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及贷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则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