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05 期
总第 501 期
总第 501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作 者】
孙阿凡 陕立勤
【作者单位】
西北民族大学 兰州 730000
【摘 要】
【摘要】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出于各种原因还存在一些不足,应用经济学分析方法对制度守法者和非守法者的成本、收益予以比较,反映现存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可适当促进该制度的落实和作用的发挥。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 守法者 非守法者
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截至2008年3月31日自行纳税申报期结束,各地税务机关共受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人数2 126 786人,比上年增长30.58%;申报年所得总额7 735亿元,比上年增长50.18%;已缴税款1 057亿元,占2007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33.19%。 但据有关专家的统计,实际申报人数仅占应申报者的1/3左右。此差距的存在可应用经济学中的成本收益法来分析。
一、成本收益分析
1. 守法者。经济学理论认为,每一位市场主体都是理性的经济人。之所以一部分公民属于守法者,是因为其潜意识中希望自己既能获得尊重,又能获得切实利益,实现纳税收益大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