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05 期
总第 501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乡镇政府买税现象的存在原因及其根治

作  者
湛忠灿

作者单位
湖南理工学院 湖南岳阳 414000

摘  要

      【摘要】存在买税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买方被逼税、卖方有税卖,根治方法是必须该收的尽收以消除卖方、不该收的就不收以消除买方,买卖税可以通过建立制度模型进行根治。
      【关键词】买税   逼税   卖税   根治

      买税,是指乡镇政府用自定的“优惠政策”吸引外地纳税人在本乡镇缴税的现象或者过程。买税在基层有“引税”、“挖税”、“协税”等多种称呼。我们以税率为5%的营业税为例简述买卖税现象。若某乡镇政府(买税方)向纳税人许诺在本乡镇只需按照3%缴税,则“交易”一般可达成,但该乡镇仍须按照5%的法定税率解缴税款,其中的差额就成为该乡镇政府的买税成本。可见,买税表面上并没有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但干扰了税收征管秩序,而且对乡镇政府来说,买税会导致延期爆发的乡镇财政危机,形成乡镇政府未来债务。同时,由于买税过程中发生的接待、回扣等费用,均是暗箱操作的,一些乡镇干部借此虚列成本,捞取好处,很容易滋生腐败,甚至诱发犯罪。更令人担忧的是少数地方长期买税,导致地方经济出现严重的泡沫化。不管形式如何,买税在本质上属于违法行为。本文试对买税现象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试图建立根治买税行为的制度模型。
  一、买税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