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27 期
总第 559 期
总第 559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作 者】
杨惠贤 金玉琳
【作者单位】
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西安 710065
【摘 要】
【摘要】本文主要借鉴美国的油气会计准则,通过分析我国三大油气公司年报的油气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并结合油气行业的特点,在把握国际油气会计信息披露走向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油气会计信息披露建议,以期对我国油气会计信息披露研究有所裨益。
【关键词】油气公司 油气会计 信息披露
我国三大石油天然气(简称“油气”)公司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后,需按照上市证券交易所所在国的资本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和标准选择会计政策、披露会计信息,这对我国油气行业的信息披露带来了挑战。一方面,采掘业包括油气开采在内的上游活动的显著特点是:此类活动的目的是发现、取得、开发、生产和销售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因此,会计信息披露有其独特性、复杂性。例如,油气行业具有风险和收益之间相关性较低的特点,长期的生产时滞导致项目在面临高风险的情况下收益却不确定,基于稳健性原则,所有与特定油气储量无关的支出在发生时应确认为费用。另一方面,我国的油气会计准则对油气生产企业信息披露的要求不够细致,进一步研究符合油气生产经营特点的会计信息披露规范,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