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6 期
总第 405 期
总第 405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李晓莉 杨建平
【作者单位】
重庆涪陵职业技术学院
【摘 要】
【摘要】股权分置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变革。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因而它是股权分置改革的关键性问题。分类表决机制赋予流通股股东更多自我保护的权益,建立起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对话机制,形成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层的有效制约,对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股权分置改革 对价 分类表决机制 功能完善
一、对价——股权分置改革的关键性问题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理论依据。“对价”是指一方得到权利、权益、益处或是另一方换取对方承诺所做出的或所承诺的损失、所担负的责任或牺牲。我国法律中还没有对价概念,也无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把股权分置改革中出现的对价理解为: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获得其股份的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这种代价可以采取股票或现金形式,也可采取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