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31 期
总第 527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停工损失会计核算探讨

作  者
蔡 阳 马海峰

作者单位
江苏淮海工学院

摘  要
   一、停工损失涵义的界定
  停工损失的涵义界定主要有三种观点。夏成才、邵天营(2001)认为,停工损失是指企业因生产部门停工而在停工期间所发生的各种资财的耗费,包括停工期间支付生产工人的工资和计提的职工福利费,耗用的燃料、动力,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欧阳清、万寿义(2006)认为,停工损失是指企业的生产车间在停工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罗飞(2003)认为,停工损失是指企业基本生产车间因停工而发生的费用。以上三种观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分别从三个层次反映了停工损失所包含的费用。第一种观点认为停工所造成的损失应不仅仅局限于生产部门,而应涵盖全厂,所以停工期间发生的管理费用也应该包含在停工损失之中。第二种观点认为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停工损失只与生产部门相关,所以只包括生产车间在停工期间发生的费用。第三种观点划定的范围最小,只包含了基本生产车间停工期间发生的费用,没有考虑辅助生产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