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31 期
总第 527 期
总第 527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作 者】
冯永琴
【作者单位】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摘 要】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者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其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在追溯调整法下,确定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需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额和对所得税的调整额。其中,所得税的调整额是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的关键。本文分析了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的所得税影响,指出了会计政策变更所得税影响的实质,并以举例的方式阐明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所得税调整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将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变更年度期初所得税费用的原有金额,调整至变更年度期初所得税费用的应有金额。对所得税费用的这种调整属于所得税会计问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企业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而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当期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加上应在当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减去应在当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