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2 期
总第 422 期
总第 422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作 者】
聂顺江(教授) 龙月娥
【作者单位】
云南民族大学
【摘 要】
一、新旧准则下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差异
1. 融资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旧准则规定,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新准则规定,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通过比较不难发现,新准则更重视公允价值在资产计价中的运用。
2. 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旧准则规定,在租赁谈判和签订合同过程中承租人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新准则规定,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