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1 期
总第 419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合并抵销处理浅析

作  者
霍文波

作者单位
重庆工学院

摘  要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内的资产置换交易,需要进行合并抵销处理。从集团整体角度看,集团内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并没有使置换的资产发生价值变动,只是从集团内部的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而已。因此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合并抵销内部交易引起的资产价值变动及其对损益的影响。笔者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准则),分别举例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