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蒋季奎【作者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贸易学院【摘 要】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投资以后的会计处理比较复杂,在收到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应考虑是否要冲减投资成本,或是否要恢复以前被冲减的投资成本,如果需要,其金额应该是多少。目前,我国会计教材中对此论述似乎还不够清楚,笔者就此问题作以下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