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11 期
总第 456 期
总第 456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孙 静
【作者单位】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 100085
【摘 要】
【摘要】本文追溯了401(k)计划的发展历程,重点分析了美国财税法规制度的变迁对401(k)计划的影响,以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提供借鉴。
【关键词】401(k)计划 财税法规制度 无歧视检查
401(k)计划是美国最常见的雇主出资的退休金计划。本文分析了25年来美国财税法规制度的变迁对401(k)计划的缴款限制条款和无歧视条款的影响,以及对401(k)计划发展的影响,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提供借鉴。
一、制约401(k)计划发展的缴款上限法规制度的变迁
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RISA) 颁布之前,对养老金计划缴款没有特殊限制。ERISA要求对养老金计划进行大规模改革,并且制定了关于报告、揭示、筹资、授权和信托责任的各项规定。ERISA在税法415(c)款中首次设置了对固定缴费(DC)计划的缴款上限,规定了在同一年内雇主和雇员缴纳的款项之和。1974年,美国国会把个人DC计划总缴款额的上限设定为25 000美元与雇员薪酬的25%中的较小者,约定该上限要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调整。到1982年,该上限已达45 47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