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13 期
总第 545 期
总第 545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作 者】
高有辉
【作者单位】
福建致远会计师事务所
【摘 要】
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施,对推进税制现代化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在2008年度的所得税纳税申报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予以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容易忽视的问题
1. 忽略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银行存款利息属于收入总额的组成部分,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很多中小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冲减财务费用,因此在核算企业所得税时忽视了该项收入,从而出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