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2 期
总第 466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实施情况调查

作  者
吕永法

作者单位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 361006

摘  要

      【摘要】本文阐述了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公允、客观地反映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真实价值的作用,并分析了实施新准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   成本模式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信息披露

      2006年2月我国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这标志着与国际惯例趋同的新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3号准则”)规范了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其将投资性房地产定义为“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3号准则对于公允、客观地反映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一、3号准则在上市公司的实施情况
  3号准则的颁布实施,对拥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具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