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4 期
总第 471 期
总第 471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江乾坤 周子学 王泽霞
【作者单位】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经学院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摘 要】
【摘要】本文从软件产品成本核算的特殊性与滞后根源着手,对传统会计核算方法的缺陷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国内外在软件产品成本核算上的各种争议,最后针对软件产品成本核算中的传统会计理论、研发支出与母版成本分摊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软件产品 成本核算 费用化 资本化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将企业内部研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即费用化;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能够证明符合规定的条件 ,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研发费用资本化制度改变了以往的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的规定,对于符合确认条件的开发活动支出允许资本化,这一政策将激励企业加大对科技和研发活动的投入,促进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但是,软件产品的成本核算因为具有特殊性而不完全适用于此政策,本文试就此展开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