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10 期
总第 490 期
总第 490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邵希娟 吴黎明
【作者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广州 510640
【摘 要】
【摘要】本文从梳理确定贴现率过程中易犯的错误入手,提出了防范错误的措施,以期对相关决策者有所裨益。
【关键词】贴现率 项目投资决策 风险
在项目投资决策中用净现值法判断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时,需要确定项目的贴现率。我们在实践中发现,决策者在确定贴现率的过程中往往容易犯一些错误,笔者拟对此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一、确定贴现率过程中易犯的错误
1. 认为资本成本取决于融资而不是投资。某企业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某投资项 目的期望报酬率是10%,若利用外部权益融资解决该项目的投入资本问题,则股东要求的收益率是15%,即权益资本的机会成本是15%。这时,银行提出可以为该企业解决资金问题,并愿意以8%的利率为该项目提供全部的投入资本。那么,是否意味着该项目的资本成本为8%,可以投资呢?答案是否定的,原因主要有:①贷款利率与项目风险关系不大,它更多的是与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有关。②之所以能得到大量的低利率贷款,是因为企业其他项目好,使银行觉得公司财务状况好,因此这样的优惠里面包含着其他项目的贡献。也就是说,以8%作为资本成本(即贴现率)计算出来的净现值(NPV)高估了项目的价值。③无论是否接受贷款,企业仍将面临两种选择,即期望收益仅有10%的项目和同等风险下却能获得收益率为15%的投资机会。如果说可以用利率为8%的借款购买收益率为15%的资产,而公司却以利率为8%的借款投资于同样风险但收益率仅为10%的项目,这显然不是明智之举。因此,8%不是项目的资本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