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10 期
总第 489 期
总第 489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饶海琴 周 琴 宋良荣(博士生导师)
【作者单位】
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上海 200093
【摘 要】
【摘要】 本文对政府投资项目中的政府监管部门与资金使用部门之间的博弈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且指出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与资金使用部门的违规资金使用数额之间存在着反比例关系,要想减少违规资金使用数额,就应当增加政府监管成本。
【关键词】 政府监管部门 资金使用部门 “信用激励约束”机制
2007年1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该法实现了监督与管理的分离,有利于监督部门充分发挥高层次经济监督的作用,形成了“公众监督人大、人大监督政府、政府监督代理人”的监督链条。历年的政府部门审计结果暴露出一些部门在财政资金使用上存在问题,这一现象值得我们深思。如何完善财政监督体制,避免一些部门在财政资金使用上的违规行为,是目前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对政府投资项目中的政府监管部门与资金使用部门之间的博弈问题进行分析,以寻找实现这两个部门总财富最大化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