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12 期
总第 495 期
总第 495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李吉来
【作者单位】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温州 325001
【摘 要】
【摘要】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可能使最后两年的年折旧额高于以前年份的年折旧额。鉴于此,本文改进了双倍余额递减法,以期改变上述不合理的现象。
【关键词】 双倍余额递减法 加速折旧法 折旧额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
年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为了防止在折旧过程中,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净残值以下,我国会计制度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应当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在剩余的两年内平均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