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1 期
总第 653 期
财会月刊(上)
参考借鉴
商业企业不同促销方案的税务筹划收益比较

作  者
孙作林

作者单位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会计金融学院 江苏无锡 214153)

摘  要

      【摘要】本文以税后利润作为分析依据,从税务筹划的角度分别分析打折销售与赠送礼品、返还现金、返还现金券这三种促销方式税后利润的差异。
【关键词】商品流通企业   促销   利益   比较

      一、打折销售方案与赠送礼品方案税务筹划收益比较
假设打折销售方案的预计销售额为S1(含税,下同),赠送礼品方案的预计销售额为S2,对于理性人来说,在打折销售情况下愿意购买更多的商品,即S1≥S2。
1. 商场赠送礼品。
(1)打折销售方案:
应纳增值税额=(S1-nS1/0.85)×(0.17/1.17)=0.145S1(1-n/0.85)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0.145S1(1-n/0.85)×12%=0.017S1(1-n/0.85)
会计利润=(S1-nS1/0.85)×(1/1.17)-0.017S1(1-n/0.85)-C=0.838S1(1-n/0.85)-C
该方案下不存在纳税调整,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
净利润=[0.838S1(1-n/0.85)-C]×0.75=0.629S1(1-n/0.85)-0.7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