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2 期
总第 626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纳税筹划中的常见误区

作  者
孙爱玲 滕淑珍

作者单位
(烟台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 山东烟台 264670)

摘  要

      【摘要】在企业的经营中应该注意纳税筹划,但是,纳税筹划不是第一位的,不能压倒一切,不能以纳税筹划为中心而忽略了国家利益和企业整体经济效益。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   避税

    纳税筹划问题的重要性在于它是关系到国家、企业、个人等方面经济利益的重大问题,是国家、企业和个人在制定发展战略、决定许多经济问题的时候应该考虑的因素,但绝不是唯一的因素。无论是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的筹划,都必须依据国家法律,考虑企业的前途和命运。
      一、个人所得税筹划时可以随意避税吗?
曾经看到一篇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文章,为了说明可以通过分摊、分解方式少缴纳个人所得税,举了如下的例子:“某医学专家王教授准备出版一本关于临床应用医学的著作,预计获得稿酬10 000元。如果以一本书的形式出版该著作,王教授应纳税额为:10 000×(1-20%)×20%×(1-30%)=1 120(元)。如果分成四本以系列丛书形式出版该著作,王教授的纳税总额为:[(10 000/4)-800]×20%×(1-30%)×4=952(元)。经过筹划,王教授可少缴纳税款1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