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2 期
总第 626 期
总第 626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作 者】
罗水秀 郭小宁
【作者单位】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分院 浙江绍兴 312000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浙江绍兴 312000)
【摘 要】
【摘要】本文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分析,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若干改进建议。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财政性资金经过支付机构签发后直接从单一账户中支付到商品和劳务提供者的账户。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方式主要有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日常业务的会计核算
1. 现行日常业务的会计核算。①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高校根据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开具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预算单位用款计划表及原始凭证入账。②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高校根据代理银行盖章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申请书、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表入账。
例1:2011年12月5日,丁高校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通知书注明的本月授权额度为80万元,用于日常的基本支出;10日收到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通知书中注明的金额为900万元,发票已收到,货已交付验收。其中,预算单位用款计划表标明,财政拨款500万元中用于基本支出300万元,用于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专户核拨400万元中用于基本支出200万元,用于财政专项配套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