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32 期
总第 528 期
总第 528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汤凤林 何万波
【作者单位】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重庆 400067
【摘 要】
【摘要】公务卡的推行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但公务卡持卡人、使用单位和发卡行三个方面存在诸多风险。为此,发卡行应加大公务卡业务宣传力度;为持卡人增设风险提示,绑定还款账户;重新设计三方协议,清晰界定各方责任与权利;把握好市场与风险的平衡关系,加强持卡人信用额度管理,限制持卡人不良信用行为。
【关键词】公务卡 风险 防范措施
一、公务卡制度的实践情况
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我国在财政领域又进一步推行了公务卡制度改革。公务卡制度改革是将原有现金结算方式改为公务卡结算方式,这样既能简化预算单位的业务流程、降低资金占用成本以及增加预算执行信息的透明度,又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防治腐败。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是财政部门强化现金监管的一种方式,对巩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继2002年上海推出了我国首张公务卡之后,其他省市如天津、湖北、四川、山东、浙江、江苏、重庆、湖南、海南和陕西等地也纷纷开始试行公务卡结算制度。2007年5月14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召开全国公务卡应用推广会议,宣布共同推动公务卡在中央和各级地方预算单位的广泛使用,并从2007年7月起,选择中纪委、中科院和宋庆龄基金会三家单位首批试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截止到2008年9月,已有160多个中央预算部门实施了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我国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卡制度改革方兴未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