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32 期
总第 528 期
总第 528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王玉兰
【作者单位】
苏州学院 江苏苏州 215104
【摘 要】
【摘要】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时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以及持有期间取得收益的处理,有关教材和参考书中采取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本文通过案例对比分析来看哪一种会计处理更为合理、科学,更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关键词】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
现行会计准则下,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以及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股利的处理,不同的教材和参考书中分别采取两种截然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本文将进行对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