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31 期
总第 599 期
总第 599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作 者】
刘淑春
【作者单位】
苏州市职业大学 江苏苏州 215007
【摘 要】
【摘要】对于材料存货,期末应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进行计量。多种材料生产多种产品的复杂生产情况下,对于材料可变现净值的确定相对比较复杂。本文论述了这种复杂情况下材料可变现净值的简化确定方法。
【关键词】材料 可变现净值 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存货期末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进行计量,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存货应按照可变现净值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期末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当企业多种材料同时在生产多种产品时,由于各种复杂因素的存在,如:多种材料没有发生跌价,但是所生产的多种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之和低于其生产成本之和;多种材料中单项材料发生跌价,但生产的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之和不低于其生产成本之和,或者生产的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之和低于其生产成本之和;多种材料中的多种材料发生跌价,但生产的多种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之和不低于其生产成本之和,或者生产的多种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之和低于其生产成本之和等。在这些复杂的情况下,各种材料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变得尤为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