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31 期
总第 599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谈改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核算

作  者
乔海燕

作者单位
太原工业学院 太原 030008

摘  要

      【摘要】金融资产中比较特殊和难理解的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核算用到的摊余成本概念和账面价值不一致;权益工具和债务工具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不一致;计提减值准备时将以前未实现的损益也包括在资产减值损失中,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文章通过分析,对上述几个方面的会计处理提出了改进意见。
  【关键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摊余成本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减值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和减值的区别
  1. 公允价值变动及其会计处理的分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持有者购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目的是出售赚钱,所以投资者关注的是市价,平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日常核算。但是由于持有时间较长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则会给企业带来调整利润的空间。利润最终是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来源,所有者权益分为四类,即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后两项是企业生产经营赚来的,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是投资者投入的,公允价值的变动均不应计入其中,所以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明细账。公允价值下跌的会计分录为: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