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31 期
总第 599 期
总第 599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作 者】
范义敏 李晓红
【作者单位】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 050041)
【摘 要】
【摘要】本文以一次还本付息债券为例,结合T型账户,对应付债券的初始确认、利息调整额的摊销以及到期还本付息的账务处理进行阐述和解析。
【关键词】应付债券 初始确认 利息
一、应付债券的初始确认
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具有一定价值的债券。企业债券的发行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三种方式。据此,企业应当设置“应付债券”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置“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发行的应付债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对“应付债券”科目应用的规定,不管企业债券采用哪种方式发行,均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票面金额,贷记 “应付债券——面值”科目,存在差额的,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由此可见,债券发行收入与面值之间的差额均应作为“利息调整”计入债券的初始确认金额。债券的发行费用扣除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也应作为“利息调整”的一部分计入债券的初始确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