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02 期
总第 498 期
总第 498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姚效丽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武汉 430073
【摘 要】
【摘要】本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对所得税会计中的计税基础、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所得税费用等概念加以诠释,并用实例说明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关键词】计税基础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计算确定有关资产、负债项目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笔者试用一种新的思路举例说明所得税会计核算。
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1. 资产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成本-以前期间已税前列支的金额
我们可以将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于会计与税法上关于折旧、减值的处理办法的不同引起的,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这类资产我们称为第一类资产。另一种是由于会计与税法上关于公允价值变动处理办法不同引起的,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这类资产我们称为第二类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