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02 期
总第 498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基于权益法和成本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初探

作  者
郑 垚

作者单位
江南大学商学院 江苏无锡 214044

摘  要

      【摘要】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方法中,权益法的思路是,先把母公司单独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投资”项目调整转移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项目,然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成本法则是略过调整转换程序,直接在成本法基础上编制抵销调整分录。本文将对这两种不同的编制方法进行阐述。
  【关键词】合并财务报表   权益法   成本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这与旧会计准则下母公司单独的财务报表采用权益法核算,集团根据母公司单独的财务报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方法有很大不同。笔者认为,尽管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但是我们不妨直接根据母公司基于成本法核算的单独财务报表来编制抵销调整分录。
  一、基于权益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