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07 期
总第 503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无形资产摊销及减值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作  者
张晓红

作者单位
西安双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摘  要
      一、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其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进行摊销,但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从上述表述可以看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可根据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采用不同的摊销方法。
      而税法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且其摊销年限不得少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按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从上述比较可以看出,会计与税法在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和年限上存在差异,从而产生所得税纳税调整。
      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通过实例加以分析。
  1.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不同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