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12 期
总第 387 期
总第 387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曹建新 赵明丽 李 丹
【作者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摘 要】
【摘要】目前国内外的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处理企业的研究与开发费用方面尚未达成统一的做法,争论很大。本文尝试运用作业成本法将企业的研发支出成本化。
【关键词】研发支出 作业成本法 会计处理
科技这一智力资本在发展经济中的作用日趋重要,在企业的费用支出中,研究与开发费用的比例也越来越大。如何使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更符合时代要求,已成为国内外会计研究的一项迫切任务。目前对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争论主要集中在费用化、资本化、有条件的资本化等问题上。本文尝试运用作业成本法来处理企业的研究与开发费用。
一、研究与开发(R&D)项目的成本概念及范围的界定
1.R&D项目的成本概念。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的定义,R&G中的“研究”是指发现有助于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对现有产品或工艺有重大改进的探索或调查;“开发”是指将研究发现或其他知识转变为新产品、新工艺,或利用其对现有产品和工艺进行重大改进的活动,包括理论研究、设计、测试、试制等,但不包括对现有产品、生产线、制造工艺等所进行的日常或定期的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