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12 期
总第 387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盈余管理与审计意见关系的实证研究

作  者
周 兵 王德义

作者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

摘  要

      【摘要】 本文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通过非经营性收益进行盈余管理是否会影响其收到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以下简称非标意见)的可能性。经选取2002年深圳证券交易所的491家A股上市公司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说明审计师对盈余管理有一定的监督作用,但是在很大程度上,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是持忽视和容忍的态度。因此,需要优化公司制度环境和完善注册会计师监管体系,加强外部审计对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
      【关键词】 盈余管理   审计意见   实证分析

      盈余管理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兴起的实证会计研究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对于盈余管理,虽然学术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无论在规范分析方面,还是在实证研究方面,都论证了这种行为的存在。美国会计学家Schipper在其著名的《盈余管理的评论》一文中指出,盈余管理是有目的地干预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有关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领域:一是将总应计利润区分为操纵应计利润和非操纵应计利润;二是对盈余管理的种种情形进行解释。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上市公司在盈余管理方面有自己的特点。我国资本市场还处于发展阶段,制度相对不够完善,在较强利益动机促使下,企业往往会采取各种方式进行盈余管理。其中一个直接的方式就是通过非经营性收益来调整利润,比如有些公司可能会用劣质资产置换母公司的优良资产,从而改善绩效。